近日,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刘爱菊律师,受邀前往德州天衢新区德开小学、德城区第二实验小学以及德州天衢新区沙王小学,分别为学校教师带来了以“教师依法执教与职业风险防范”和“校园事故预防与处理”为主题的法律讲座,为新学期校园法治教育注入了新活力。
2 月 11 日上午,刘爱菊律师率先抵达德开小学和德城区第二实验小学。作为德开小学的法律顾问,刘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以“教师依法执教与职业风险防范”为切入点,通过具体案例,深入剖析了教师在日常教学工作中可能遭遇的各类法律风险,同时对与学校责任相关的法律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她的讲解深入浅出,让复杂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为全体教师们依法执教提供了清晰的指引,也为德开小学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筑牢了根基。讲座结束后,德开小学曹校长亲自为刘爱菊律师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2 月 13 日上午,刘爱菊律师又来到德州天衢新区沙王小学,为该校全体教师开展了以“校园事故预防与处理”为主题的讲座。刘律师从专业视角出发,深入挖掘校园安全管理的关键要点,借助一系列真实生动的案例,清晰地揭示了校园事故的常见诱发因素与潜在风险。不仅如此,她还针对学校在事故预防、应急处置以及后续责任承担等环节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细致地讲解,为学校强化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刘爱菊律师的讲座内容充实、紧密贴合学校实际需求,实用性极强,赢得了多所学校广大教师的一致赞誉。教师们纷纷反馈,通过参与此次讲座,对依法执教、职业风险防范以及校园安全管理有了更为深刻透彻的认识与理解,后续将积极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全力为构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添砖加瓦。此次系列法律讲座,不仅提升了教师的法律素养,也为德州校园法治建设迈出了坚实有力的一步。
律师简历
刘爱菊律师,山东众成清泰(德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德州仲裁委仲裁员,德州市人民调解专家。
主要业绩:自2012年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民事、商事案件及非诉业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在承办案件和其他法律服务的过程中,诚信待人、勤勉敬业,工作认真负责,努力运用法律知识为委托人竭诚服务,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委托人的高度信任和广泛赞誉。
曾为中国银行德州市分行及各支行、德州市农业发展银行等银行机构提供过法律服务。担任乐陵市人民政府、山东皇明太阳能房地产有限公司、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皇明洁能控股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德州镕泽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瑞森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德州弘德技工学校和多所小学等十余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主要致力于金融业务、建筑房地产、商事合同及婚姻家事等纠纷的处理。每年走进中小学、各级妇联、企事业单位进行公益普法讲座10余场,积极履行律师法律援助义务,承办援助案件,多次被律所评为优秀律师和优秀公益律师。
个人荣誉:德州市三八红旗手、德城区“优秀志愿者”、德城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德城区2023年度优秀律师。
社会任职: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省青少年法制讲师团成员、山东省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成员、山东省妇联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成员、山东省青年志愿服务讲师团成员、齐鲁巾帼法治宣讲志愿者服务团成员、齐鲁巾帼维权志愿者、德州市义工志愿者联合会法律服务团成员。
德州市人民调解专家、德州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德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团秘书长、德城区反家暴女律师团成员、德城区普法讲师团成员、德州市新影小学法制副校长、德州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法制副校长。
执业领域:建筑房地产、商事合同、婚姻家事、劳动争议。
电话:13605348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