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律师参加市律协举办的扫黑除恶暨刑事案件三项规程专题培训

    6月9日,应山东省司法厅、省律协关于开展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培训的要求,德州市律师协会在德州凯元温泉度假村酒店三楼会议室,举办“全市律师参与扫黑除恶暨刑事案件三项规程专题培训”。我所二十余名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此次培训由德州市律师协会艾宪松会长主持,德州市司法局吕金贵副局长到会发言。参加人员有市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及从事刑事业务三年以上的执业律师,市直及县市区各律师事务所积极踊跃参与报名,最后全市有200余名律师参与本次培训。

    此次培训安排两项议题,第一项由德州市司法局律师科,任长华科长传达省司法厅迟丽华副厅长在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第二项邀请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洪伟围绕“扫黑除恶暨刑事案件三项规程”等相关业务进行解读授课。   

    王洪伟副院长围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规程(试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和《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简称“三项规程”)需要注意的问题,结合自己多年来经办的案例进行了精彩的解读培训。    

    律师群体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我所律师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充分认清了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严峻挑战和现实考验,在今后的工作中会积极主动参与到涉黑涉恶案件的办理。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自身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执业技能,重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共同确保案件质量,为建设平安德州、法治德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为人民为社会奉上自己满意的答卷!